球冠电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月16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浙商证券原指定王道平、刘泽南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截止日为 2023年 12 月 31 日。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尚未届满,浙商证券需继续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现因原保荐代表人之一刘泽南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浙商证券决定由黄正杰接替刘泽南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王道平先生、黄正杰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即2023年12月31日)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刘泽南先生在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内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黄正杰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 年11月16 日
附件:
黄正杰先生, 浙商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监、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球冠电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项目,先锋电子、浙文互联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