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冠电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球冠电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就球冠电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1169号《关于核准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9.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4,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发行费用人民币为23,007,547.17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7,820,754.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3,171,698.1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42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在工商银行北仑分行开设了专项账户,活期存款账户账号为:3901190029200013984;在中国银行宁波科技支行开设了专
项账户,活期存款账户账号为:388378190997;在交通银行宁波北仑支行开设了专项账户,活期存款账户账号为:332006292013000167886。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工商银行北仑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宁波科技支行、交通银行宁波小港支行于 2020年7月7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目前,本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19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 | 备注 |
工商银行北仑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901190029200013984 | 活期户 | 8,965,078.67 | |
中国银行宁波科技支行 | 388378190997 | 活期户 | - | 已销户 |
交通银行宁波小港支行 | 332006292013000167886 | 活期户 | 138,180.25 | |
合计 | 9,103,258.92 |
三、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和结项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止2023年12月19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33,317.17 |
加:募集资金及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 210.13 |
减: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32,615.71 |
减:账户管理费用及询证函手续费 | 1.26 |
等于: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910.33 |
(二)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 | 投入结余金额 | 加募集资金及现金管理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实际余额 |
城市轨道交通及装备用环保型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注1) | 13,261.37 | 12,501.39 | 759.98 | 896.51 |
电线电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34.30 | 1,987.87 | -53.57 | 13.82 |
补充流动资金(注2) | 18,000.00 | 18,000.00 | 0 | 0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含补流项目利息收入)(注2) | 121.50 | 126.45 | -4.95 | 0 |
合计 | 33,317.17 | 32,615.71 | 701.46 | 910.33 |
注1:为进口募集资金项目相关设备,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支付880万元信用证保证金,于2023年10月19日到期退回。期间,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该项目设备购置款744.50万元,故该项目包含自有资金累计投入13,245.89万元。注2:公司已于2022年5月18日对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申请注销。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及装备用环保型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按计划完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了设备购置款744.50万元,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因此本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结余。
四、 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9,103,258.92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等事宜。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将募投项目结后的节余资金永久用于补流是公司根据项目规划及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本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9,103,258.92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球冠电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球冠电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球冠电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