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之高: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3-066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华侨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150,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97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9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制度》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改了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5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
2023-05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7)、《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8)、《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9)、《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60)、《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150,43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1.议案内容: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编号:
2023-052)、2023年11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6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150,43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150,43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修订公司制度 | 2,996,10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洪蛟、谢茜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