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之高:公司章程

查股网  2023-11-16  美之高(83476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3-067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惯例,采用规范化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合法经营为原则,发挥股份制企业的经营优势,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全面发展,努力使全体股东的投资安全、增值,获得满意的收益,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塑胶制品、五金制品、木器制品、竹制品、藤制品、柳制品、布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品牌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有限公司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一元。 第十六条 公司各发起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发起人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所持股数(万股)
1黄华侨净资产折股21502150
2蔡秀莹净资产折股10001000
3黄佳茵净资产折股250250
4深圳市华汇通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净资产折股10001000
5新余美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净资产折股500500
6新余方略知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净资产折股100100
合计50005000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961.304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而实施的定向增发);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家有权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第二百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