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之高:承诺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鹏宏祥玖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 | 2,253,900 | 3.2378% | 公开发行前取得 |
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鹏宏祥玖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且股东在公开发行说明书中作出《关于公司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等相关承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已减持数量(股) | 已减持 比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已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计划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鹏宏祥玖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392,260 | 2% | 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 |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2日 | 14.11-16.20元/股 | 20,668,641.55 | 是 | 861,640 | 1.2378% |
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鹏宏祥玖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691,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939%;于2024年11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700,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61%。
(二) 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是 √否
(四)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鹏宏祥玖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告知函》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