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能聚: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06  艾能聚(83477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17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46。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3年4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16.4868%股份的股东嘉兴新萌投资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该草案名称相应变更为《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嘉兴市市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浙江省市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00559682372X。 公司于【】年【】月【】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万股,并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00559682372X。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2300万股,并于2023年2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13.2175万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面值为每股一元。
第十九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发起人的姓名、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如下:第十九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持股比例如下:
第二十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13013.217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百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公司登记机关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第二百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嘉兴新萌投资有限公司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嘉兴新萌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3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二)审议《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议案

(三)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四)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五)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六)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七)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八)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九)审议《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议案

(十)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十二)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嘉兴新萌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向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