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能聚:公司章程变更公告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该草案名称相应变更为《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00559682372X。 公司于【】年【】月【】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万股,并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00559682372X。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2300万股,并于2023年2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元。 | 13013.2175万元。 |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面值为每股一元。 |
第十九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发起人的姓名、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如下: | 第十九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持股比例如下: |
第二十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13013.217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二百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公司登记机关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第二百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该草案名称相应变更为《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嘉兴新萌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向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