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能聚: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3年4月27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吴媛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自2023年4月27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吴媛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吴媛媛女士的简历: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至2020年就职于意欧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部经理、董事长助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吴媛媛相关材料及简历,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务的任职条件,且其工作能力、经验背景能够履行相应工作岗位的职责。本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