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能聚: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能聚”或“公司”)于2023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华及其控制的嘉兴新萌投资有限公司、嘉兴诺尔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诺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盐县新萌制衣有限公司、海盐新创制衣有限公司,亲属姚新民、姚芳,一致行动人钱玉明、张良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及减持股份的承诺如下:
艾能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艾能聚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6个月内,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持有的艾能聚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二、关于承诺人延长限售锁定期的情况
截止2023年5月5日收市,公司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5.98元/股,本公司相关股东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其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序号
股东名称
锁定持股数量(股)
锁定股持股比例(%)
原锁定期截止日
延长后限售期
截止日
嘉兴新萌投资有限公司
20,960,000
16.11 2024年2月27日
2024年8月27日
2 张良华 12,000,000
9.22 2024年2月27日
2024年8月27日
3 钱玉明 7,980,000
6.13 2024年2月27日
2024年8月27日
嘉兴诺尔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235,653
5.56 2024年2月27日
2024年8月27日
5 殷建忠 5,767,994
4.43 2024年2月27日
2024年8月27日
嘉兴诺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34,185
4.10 2024年2月27日
2024年8月27日
海盐县新萌制衣有限公司
3,600,000
2.77 2024年2月27日
2024年8月27日
海盐新创制衣有限公司
1,440,000
1.11 2024年2月27日
2024年8月27日
特此公告。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