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能聚:购买资产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2  艾能聚(83477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3-100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拓展业务等需要的考虑,公司拟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购买温州联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联鸣”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温州联鸣目前共有2名自然人股东,为自然人何晓莲、傅海荣;其中,何晓莲持股51%、傅海荣持股49%。上述股权,尚未实缴出资。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温州联鸣100%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第十二条予以认定,其中营业收入指标执行下列标准: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各项指标均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标准,且公司本次交易金额为0元,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完成后,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交易金额为0元,尚未达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总经理审批决定。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何晓莲

住所: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南乡缪程村何山头5号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温州联鸣法人、执行董事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傅海荣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街道新府花园6幢406室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温州联鸣监事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温州联鸣新能源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3幢605室-3

交易标的为股权类资产的披露

标的公司股东为何晓莲持股 51%、傅海荣持股 49%,成立于 2022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注册地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3幢605室-3,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能量回收系统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该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浙江中联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截止2023年7月31日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浙中会师专审(2023)第336号。截止2023年7月31日标的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0元,负债总额为0元,所有者权益额为0元。

(四)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导致合并范围变更的

范围。整体收购不存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的情况。标的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手方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变相为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定价情况

温州联鸣于2022年12月20日成立,注册资本尚未足额实缴,业务经营尚处于起步培育阶段。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转让价格确定为0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何晓莲、傅海荣将共同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上述股权尚未实际缴纳出资。转让后,由公司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元。股权转让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后续发展需要的考虑,购买温州联鸣100%股权,将其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为公司战略规划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长远利益和战略规划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努力确保公司本次交易的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八、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