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能聚:内部审计制度

http://ddx.gubit.cn  2023-10-26  艾能聚(83477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3-118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十九条 审计档案的借阅应履行必要审批手续。

第六章 奖惩第三十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以评价其工作绩效。第三十一条 审计部对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可以向董事长、总经理提出给予奖励的建议。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审计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董事会,由董事会依照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辞退,如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会计资料等证明材料的;

(二)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审计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和向审计部如实反映真实情况的员工的。上述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公司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