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能聚:购买资产公告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拓展业务等需要的考虑,公司拟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购买合肥浙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浙邦”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合肥浙邦目前共有2名法人股东,为海宁光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光普”)、嘉兴芯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芯微”);其中,海宁光普持股60%、嘉兴芯微持股40%。上述股权,尚未实缴出资。
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公司后续需履行出资义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合肥浙邦100%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予以认定,其中营业收入指标执行下列标准: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各项指标均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交易金额为300万元即后续需履行的出资义务,尚未达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总经理审批决定。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完成后,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海宁光普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新桥社区沙泾桥东区144号一楼用房
105室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新桥社区沙泾桥东区144号一楼用
房10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曹少华
实际控制人:曹少华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信息
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300万元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嘉兴芯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金鸡路98号1号楼三楼东一间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金鸡路98号1号楼三楼东一间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成立日期:2023年7月6日法定代表人:张岳峰实际控制人:张岳峰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软件外包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专业设计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数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338万元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合肥浙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山南镇杨桃东路3公里处101号
交易标的为股权类资产的披露
标的公司股东为海宁光普持股 60%、嘉兴芯微持股40%,成立于 2023年8月2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注册地为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山南镇杨桃东路3公里处101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软件外包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专业设计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数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该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浙江中联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浙中会师专审(2024)第3号。截止2023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0元,负债总额为0元,所有者权益额为0元。
(四)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导致合并范围变更的
本次收购完成后,合肥浙邦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整体收购不存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的情况。
标的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手方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
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变相为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定价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海宁光普、嘉兴芯微将共同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上述股权尚未实际缴纳出资。转让后,由公司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元。股权转让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后续发展需要的考虑,购买合肥浙邦100%股权,将其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为公司战略规划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长远利益和战略规划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努力确保公司本次交易的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八、其他内容
由于公司发展项目需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子公司,收购标的公司可免于新设公司流程。故公司购买标的公司作为后续项目发展需要。
经公司核实标的公司不涉及诉讼,不存在潜在债务。
九、备查文件目录
《股权转让协议》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