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能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4,317,8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25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细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细项和实施主体的公告(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4,317,8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伟民、童碧君
(三)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