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能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利祥已离任)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利祥已离任)
作为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现就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6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职期间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独立董事
应出席
次数
实际出席
次数
出席方式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朱利祥 5 5 现场及通讯 0 0股东大会 朱利祥 3 3 现场 0 0
注:2023年6月已届满离任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认真履行委员职责;截止本人届满离任公司未有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了解和查验并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年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年2月1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公司申请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2、2023年2月6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同意报出公
司2022年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3、2023年3月29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2022年年度报
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4、2023年4月27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5、2023年5月17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细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三、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不存在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电话、会议的形式,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参考性意见,以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管理层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七、其他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我们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利祥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