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安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毅雄)

查股网  2024-04-18  迅安科技(83495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毅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在2023年度的发展状况,出席公司2023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吴毅雄,男,195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1973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工程专业;1977年5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交通大学教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焊接工程研究所所长,2013年5月退休;2021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301137)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迅安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

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 董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本年度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
吴毅雄55003300

(二)报告期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规定,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拟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12月26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上述制度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末,公司不存在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因此,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董事会届数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2023.1.1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2023.4.2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2023.8.8第三届董事会《关于使用外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同意
第十七次会议等额置换的议案》
2023.12.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

四、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积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且关注电视、报纸、网络和专业杂志等媒体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履职期间没有对相关议案弃权、反对的情况发生。

2024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的沟通,继续勤勉尽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长久可持续发展。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毅雄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