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安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五一路31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高为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68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瞿劲因工作原因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3年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吴毅雄、陈文化、钱爱民对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文化)》(公告编号:2024-020)、《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钱爱民)》(公告编号:2024-021)、《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毅雄)》(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度,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度,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情况进行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5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监事会主席吴雨兴系关联方常州驰佳模塑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吴雨兴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需要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拟进行权益分派预案:目前总股本47,00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3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9,610,000.00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转增14,100,000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公司拟续聘其承担我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定期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本议案下共三项子议案:
1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独立董事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业务,保障独立董事的权益,经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及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和专业性,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将独立董事津贴设置为每人每月税前5000元人民币(税前6万/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高为人、瞿劲、李德明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高为人、瞿劲、李德明、常州迅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需要回避表决。
1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在公司担任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5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吴雨兴在公司担任监事。吴雨兴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需要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七 |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八 |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九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十一 | 关于2024年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伟、陈威杰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