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安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五一路31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高为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56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7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1)审议《关于提名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议,高为人、瞿劲、顾珂、唐毓国、李德明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 《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审议《关于提名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议,陈文化、钱爱民、牟伟明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 《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议,刘粉珍、吴雨兴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 《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提名高为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 45,562,300 | 100.00% | 当选 |
董事候选人》 | ||||
1.02 | 《提名瞿劲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45,562,300 | 100.00% | 当选 |
1.03 | 《提名顾珂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45,562,300 | 100.00% | 当选 |
1.04 | 《提名唐毓国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45,562,300 | 100.00% | 当选 |
1.05 | 《提名李德明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45,562,300 | 100.00% | 当选 |
3.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提名陈文化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45,562,300 | 100.00% | 当选 |
2.02 | 《提名钱爱民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45,562,300 | 100.00% | 当选 |
2.03 | 《提名牟伟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45,562,300 | 100.00% | 当选 |
4.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关于提名刘粉珍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候选人》 | 45,562,300 | 100.00% | 当选 |
3.02 | 《关于提名吴雨兴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候选人》 | 45,562,300 | 100.00% | 当选 |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提名高为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62,300 | 100.00% | 当选 |
1.02 | 《提名瞿劲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62,300 | 100.00% | 当选 |
1.03 | 《提名顾珂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62,300 | 100.00% | 当选 |
1.04 | 《提名唐毓国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62,300 | 100.00% | 当选 |
1.05 | 《提名李德明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62,300 | 100.00% | 当选 |
2.01 | 《提名陈文化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62,300 | 100.00% | 当选 |
2.02 | 《提名钱爱民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62,300 | 100.00% | 当选 |
2.03 | 《提名牟伟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62,300 | 100.00% | 当选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伟、陈威杰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高为人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8月9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瞿劲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8月9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顾珂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8月9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唐毓国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8月9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李德明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8月9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陈文化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8月9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钱爱民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8月9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牟伟明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8月9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刘粉珍 | 监事 | 任职 | 2024年8月9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吴雨兴 | 监事 | 任职 | 2024年8月9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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