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五一路3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2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为人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