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新隧装: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835174 证券简称:五新隧装 公告编号:2023-066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年7月11日诉讼受理日期:2023年7月11日受理法院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二、有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北京新能正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昱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无、暂无
(二)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杨贞柿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无、暂无
(三)原审被告(一审被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天胜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无、暂无姓名或名称: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杜湘豪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无、暂无
(四)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新能正源公司不服该判决,提出再审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1日立案;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 |
(五)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2、二审审理过程中没有责令五新公司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来确认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强行增加新能正源公司的举证责任。 |
(六)案件进展情况: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0日作出(2019)陕01民初716号民事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日作出(2020)最高法知民终1737号民事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7日作出(2023)最高法民申660号应诉通知书。 案件二: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0日作出(2019)陕01民初704号民事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日作出(2020)最高法知民终1738号案民事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1日作出(2023)最高法民申706号应诉通知书。 |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正常开展,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诉讼涉及金额相对较小,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诉讼涉及金额相对较小,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民申660号应诉通知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民申706号应诉通知书; (三)北京新能正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再审申请书。 |
特此公告。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