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新隧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6-04  五新隧装(83517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5174 证券简称:五新隧装 公告编号:2024-051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贞柿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召集、召开、审议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755,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36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在任高管6人,出席6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42)和《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4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755,0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4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755,0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等事项;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9)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在持股计划公告日至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期间,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对股票的受让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1)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755,0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一)《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00%00%00%
(二)《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00%00%00%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邓争艳、郑宏飞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