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新隧装: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谢建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监事褚嘉林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2.公司董事/总经理龚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崔连苹、财务总监杨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在提交监事会审议前,《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3.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一)《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三)《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