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刘代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选举刘代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经资格审查,刘代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结合其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刘代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副董事长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本次任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庹国柱 李秋玲
2023年5月1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