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科技: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在招商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开立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结算专用账户变更为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24日核发《关于核准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66号),核准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450,000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88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7,386,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6,103,25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282,742.45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7月14日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1-123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公司于 2023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在招商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开立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结算专用账户(账号:
110922362510508)变更为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募投项目“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3年7月17日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路支行
35110180809969636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
10258000000766868
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 110922362510508 | 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 |
河南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
110945433110801
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
110945433110508
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
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
124902018910702
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
四、备查文件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