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瑞:关于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01  贝特瑞(83518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5185 证券简称:贝特瑞 公告编号:2024-014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议启动股份回购方案,积极参与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本次回购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种类: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用途: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金额: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

4、回购价格:不超过27元/股;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3,703,704股-7,407,4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33%-0.66%。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9、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已于2024年2月28日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情形,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19.66

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

P=(P0﹣V*Q/Q0)/(1+n)

其中:

P0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10,000万元,不超过20,000万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3,703,704股-7,407,4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3%-0.66%,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 回购实施期限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则回购方案可自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方案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七、 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根据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及用途,如本次回购达到数量上限(由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所得),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

类别回购实施前回购完成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17,336,6671.55%17,336,6671.55%
2.无限售条件股份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1,099,338,67098.45%1,091,931,26397.78%
3.回购专户股份00.00%7,407,4070.66%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00.00%7,407,4070.66%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00.00%00.00%
总计1,116,675,337100.00%1,116,675,337100.00%

如按本次回购数量下限(由拟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所得)计算,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

类别回购实施前回购完成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17,336,6671.55%17,336,6671.55%
2.无限售条件股份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1,099,338,67098.45%1,095,634,96698.12%
3.回购专户股份00.00%3,703,7040.33%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00.00%3,703,7040.33%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00.00%00.00%
总计1,116,675,337100.00%1,116,675,337100.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2024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如拟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后续全部注销,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

类别达到数量上限达到数量下限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17,336,6671.56%17,336,6671.56%
2.无限售条件股份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1,091,931,26398.44%1,095,634,96698.44%
3.回购专户股份00.00%00.00%
总计1,109,267,930100.00%1,112,971,633100.00%

八、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维持上市地位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09月30日,公司总资产295.8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2.80亿元、流动资产160.20亿元、资产负债率56.23%(合并报表,未经审计),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68%、1.77%、1.25%。公司资产负债率合理,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因素。

综上,公司不会因本次回购对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

九、 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规定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并及时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如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无法完成股份划转,公司将于上述期限届满前依法注销。

十、 公司最近12个月是否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

形的说明公司最近12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十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是否存在因交易违规受到北京证券交易所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因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形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因交易违规受到北京证券交易所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因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形。

十二、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是否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不存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形。

十三、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回购期间减持计划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五、 公司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的其他相关行动

1、坚持以技术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一家以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正极材料及新型材料为核心产品的新能源材料研发与制造商,是集基础研究、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

司主要产品包括天然石墨负极材料、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硅基等新型负极材料、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等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该等材料是制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消费电子电池、储能电池的核心材料。产品覆盖了宁德时代、比亚迪、松下、三星SDI、LGES、SK on等锂离子电池厂商。

公司深耕新能源材料领域20多年,秉承“创新引领”的核心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加快推进向“新型锂电池、钠电池、新型储能”等产业前沿材料、高端装备、新兴技术工艺等方向的创新发展,加快技术及工艺迭代更新,推动变革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2、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最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累计现金分红5.73亿元,其中2020年度-2022年度分别实施现金分红1.46亿元、1.70亿元、2.58亿元。未来,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目标,在保证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可持续的现金分红,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3、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积极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电话、邮件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使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情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可。

十六、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