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瑞:关于调整回购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5-13  贝特瑞(835185)公司公告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6.60元/股剩余可回购数量上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回购资金总额为114,593,514.49元(不含交易费用),按照剩余可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85,406,485.51元和回购价格上限26.60元/股测算,预计剩余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210,770股。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5月20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7元/股,根据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3,703,704股-7,407,407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1,110,715,262股为基数(公司现有总股本1,116,675,337股减去目前已回购股份5,960,075股),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三、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具体情况

根据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权益分派等事项,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V*Q/Q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6.6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P0﹣V*Q/Q0)/(1+n)=(27-4/10*1,110,715,262/1,116,675,337)/(1+0)≈

26.60(保留两位小数)。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除权除息日2024年5月20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施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14,593,514.49元(不含交易费用),剩余可用于回购的资金上限为85,406,485.51元。按照剩余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85,406,485.51元和回购价格上限26.60元/股测算,预计剩余可回购股份的数量为3,210,770股,结合已回购股份数5,960,075股,合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