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达: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1-06  富士达(83564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5-002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与定昆池二路十字向西200米中航富士达产业基地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武向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2,362,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719,1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方股东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向文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方股东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向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1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2,36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118)。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2,36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2,362,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序号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一)《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5,193,925100%00%00%
(三)《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15,193,925100%00%00%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15,193,925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浩然、刘莹莹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经全体出席股东签字确认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合并投票结果统计表;

3.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