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达: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收到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汽车电子创投”)、北京银河鼎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鼎发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吉星创投”)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上述股东于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1,894,412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8.73%减少至7.72%,上述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情形。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汽车电子创投、银河鼎发创投、银河吉星创投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3日 | ||
股票简称 | 富士达 | 证券代码 | 835640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 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备注:汽车电子创投、银河鼎发创投及银河吉星创投同为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减持股份(股) | 减持比例 |
银河鼎发创投 | 集中竞价 | 487,052 | 0.26% |
汽车电子创投 | 集中竞价 | 855,879 | 0.46% |
银河吉星创投 | 集中竞价 | 551,481 | 0.29% |
三、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例 | 股数(股) | 例 | |
银河鼎发创投 | 9,352,144 | 4.98% | 8,865,092 | 4.72% |
汽车电子创投 | 6,487,381 | 3.46% | 5,631,502 | 3.00% |
银河吉星创投 | 551,481 | 0.29% | 0 | 0% |
合计持有股份 | 16,391,006 | 8.73% | 14,496,594 | 7.7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391,006 | 8.73% | 14,496,594 | 7.7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四、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与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计划、承诺存在差异 | 是□ 否?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北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五、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六、备查文件
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河鼎发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