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5670 证券简称:数字人 公告编号:2023-075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以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943,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艳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943,1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5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943,1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5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943,1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监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5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943,1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应条款。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6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943,1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943,1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应条款。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943,1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943,1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943,1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应条款。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943,1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943,1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济南)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魏代京、丁雪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