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甲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835857 证券简称:百甲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2022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行使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并审慎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2022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范辉 11 11 0 0 7王希达 11 11 0 0 7史常水 11 11 0 0 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恪尽职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等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2022年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2022年1月24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徐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2年4月18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补充确认2019、2020、2021年度关联交易》《提名刘洁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2022年4月29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同意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拟做有关承诺及承诺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2022年5月25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报出2022年1-3月财务报告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2年8月3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关于报出2022年1-6月财务报告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22年8月31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修订后)》
2022年9月26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同意《关于更正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更正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更正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更正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9月30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同意《更正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更正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11月8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同意2022年12月18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方
案的议案》
同意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的议案》
三、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调研的情况
2022年度,我们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还通过见面、电话或微信等方式,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调查,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一)在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我们及时审阅公司相关报告文稿,对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
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我们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
护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六、参加培训情况
2022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及能力。
七、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我们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2023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的要求,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范辉、史常水、王希达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