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甲科技: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11  百甲科技(835857)公司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甲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百甲科技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6号),公司首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7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00元,共计募集资金15,12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96.7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3月7日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41Z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5月10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单位:元)

宁夏钢构智能化重型钢结构加工基地项目

徐州中煤(宁夏)钢结构建设有限公司

10,000,000.00

百甲基地智能化重型钢结构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4,669,094.35

安徽百甲淮北智能化重型钢结构加工基地二期项目

安徽百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

新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外墙板及生产技术的研发项目

徐州中煤汉泰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

10,000,000.00

钢结构建筑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体系技术研发项目

徐州中煤汉泰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

20,000,000.00合计 - - 124,669,094.35注: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完成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6,125,264.14元,“百甲基地智能化重型钢结构加工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额度由60,794,358.49元调整为54,669,094.35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系“钢结构建筑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体系技术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钢结构建筑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体系技术研发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徐州中煤汉泰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泰工业化”),建设资金(全部使用募集资金)估算如下表: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试验工程项目费

800.0040.00

设备购置费

700.0035.00

研发费用

200.0010.00

研发人员工资

240.0012.00

预备金

60.003.00总计

2,000.00100.00

为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江苏百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甲新能源”)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相应新增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上述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后募集资金使用明细估算调整如下表:

序号

项目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投资金额

(万元)

占比(%)

汉泰

工业化

百甲

新能源

汉泰

工业化

百甲

新能源

试验工程项目费

百甲新能源

百甲新能源现有场地内

-800.000.00 40.00

设备购置费

百甲新能源

百甲新能源现有场地内

-700.000.00 35.00

研发费用

汉泰工业化、百甲新

汉泰工业化、百甲新能源现

150.0050.007.50 2.50

能源

有场地内

研发人员工资

汉泰工业化、百甲新能源

汉泰工业化、百甲新能源现有场地内

180.0060.009.00 3.00

预备金

百甲新能源

百甲新能源现有场地内

-60.000.00 3.00合计

330.001670.0016.50 83.50

总计

2,000.00 100.00

除上述调整外,“钢结构建筑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体系技术研发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研发期等没有发生变化。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要求,上述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百甲新能源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四、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江苏百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1年2月26日

(三)注册资本:5000万元

(四)注册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来龙功能高分子材料产业园环城西路

6号

(五)法定代表人:刘煜

(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

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钢结构建筑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体系技术研发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 “钢结构建筑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体系技术研发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百甲科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百甲科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杨竞 张兴林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