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甲科技: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7  百甲科技(835857)公司公告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0日,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一、 股份回购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7月25日对公司股票进行了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00,876股,使用资金总额3,028,640.75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本次股份回购计划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披露的《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和2023年4月10日披露的《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 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4月26日开始,至2023年7月25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94.83%,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7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00,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94.83%,最高成交价为3.4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028,640.75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79.70%。

4、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回购计划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的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并将所得的资金用于主营业务。

3、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对本次股份回购的相关事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