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美菱: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命基本情况
(一)任命的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方荣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自2025年3月31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779,823股,占公司股本的0.806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长吴定刚先生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方荣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方荣新,男,汉族,浙江杭州人,1977年9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历任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部总经理、西部大区总监、销售部长、内销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查了本次拟聘任的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提名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方荣新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本次提名总经理的提名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名方荣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