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3-039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永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8,012,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95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19、2023-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989,4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2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989,4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2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989,4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2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付出应尽的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989,4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2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就2022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形成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989,4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2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财务部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989,4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2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和管理预期,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989,4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2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前提,编制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2)。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989,4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2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989,4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2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公司业务,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989,4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2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并制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予以确认。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989,4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2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莹莹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总经理巴义敏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总经理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现提名王莹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7,989,4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2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八 | 关于公 | 6,410,300 | 99.64% | 23,000 | 0.36% | 0 | 0% |
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十二 | 关于提名王莹莹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410,300 | 99.64% | 23,000 | 0.36%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思萌、李仙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王莹莹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0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