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永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孙琳炎、张晓峰、王荣前、彭慈华、宣宏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签署海泰新能10GW-TOPCon高
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签署海泰新能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建投盐城5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建投盐城5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并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