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能:关于与天长市滁州高新区签署10GWTopCo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书并变更对外投资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2  海泰新能(83598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3-079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天长市滁州高新区签署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

池项目投资协议书并变更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经过多次沟通,土地供应问题仍未能落实,项目推进进度受到阻滞。结合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为维护公司与广大股东利益,经慎重考虑,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签署海泰新能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关于变更对外投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签署新投资协议及变更对外投资的审议情况 电池片是公司组件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充分保障公司组件产品所需电池片的配套供应,完成光伏产业链的强链补链,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天长市滁州高新区签署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关于变更对外投资的议案》,为了加快公司战略实施,保障项目投资的时效性,尽快实现项目投产,公司决议与天长市滁州高新区签署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书,终止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签署《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泰新能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书》,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5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的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变更。 原项目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建设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其中计划一期建设5GW,现变更为“滁州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 本次项目变更前后的投资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变更前变更后
项目名称5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
实施主体海泰新能(江苏)科技有限公司海泰新能(天长)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珠江路以北、赣江路以南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三路以北、经十八路以东
投资总额25亿元50亿元
建设周期项目建设至正式投产运项目建设至正式投产运
由于上述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公司决议后续注销海泰新能(江苏)科技有限公司,并新设立子公司“海泰新能(天长)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注册资本为5亿元,注册地址为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营范围为太阳能电池及 组件、系统设备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光伏材料和设备的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上述子公司各项内容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决议内容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天长市滁州高新区签署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关于变更对外投资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海泰新能(天长)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系统设备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光伏材料和设备的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出资额或投资金额出资方式认缴/实缴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0现金认缴100%

注:上述各项内容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项目变更前后的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变更前变更后
项目名称5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
实施主体海泰新能(江苏)科技有限公司海泰新能(天长)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珠江路以纬三路以北、经十八路以东
北、赣江路以南
投资总额25亿元50亿元
建设周期项目建设至正式投产运营周期为12个月项目建设至正式投产运营周期为18个月

注:以上变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最终以后续签订合同及项目备案信息为准。

注:以上变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最终以后续签订合同及项目备案信息为准。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投资资金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的合法合规融资方式自筹资金解决。将按照计划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所在地的经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内容,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如因一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协议内容泄露并造成对方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

第五条、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可部分或全部免除相应责任,并解除该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附则

(一)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及与该项目有关的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主营业务的强链补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增强公司整体规模效应,既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又增加公司在光伏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助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关政策、项目审批、融资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周期内,对于未来投资的实际实施内容和进度均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项目的投资规模及投资金额较大,公司将有计划的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但仍可能存在资金筹措不能及时到位的风险。

4、本次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周期等仅为协议签署双方在现有条件下结合目前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相关数据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和承诺。

5、该项投资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主营业务的强链补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增强公司整体规模效应,既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又增加公司在光伏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助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密切跟进项目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天长市滁州高新区海泰新能10GW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书》。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