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碳谷: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公告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由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30,000,00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51,000,000股(含本数)。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依据根据《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30,000,000股(含本数),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限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9.42%,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18,636,363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7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7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5,590,908.9元,转增223,045,454股。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调整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现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Q1=Q0×(1+n)=30,000,000×(1+0.70)=51,000,000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30,000,00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51,000,000股(含本数)。
特此公告。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