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碳谷: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碳纤维原丝、碳纤维及碳纤维纺织制品;丙烯腈无储存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碳纤维原丝、碳纤维及碳纤维纺织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考虑,拟调整经营范围,同时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原有经营范围按照规范化表述进行相应调整。
三、备查文件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