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碳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4-052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德武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14,245,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88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549,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5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36,222,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3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549,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5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保荐代表人黄立凡列席此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184,9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股数61,0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184,9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股数61,0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184,9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股数61,0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245,38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数6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184,9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股数61,0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184,9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股数61,0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拟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签约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184,9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股数61,0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184,9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股数61,0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岩)》(公告编号:
2022-031)、《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波)》(公告编号:2022-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184,9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股数61,0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184,9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股数61,0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预计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日常运营的实际需要,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并且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245,38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反对股数6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
1.议案内容:
公司关联方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拟向公司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临时性借款。该借款的年利率以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已公布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准。期限为12个月,利息从实际转账之日起计算。上述借款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单笔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9,548,42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6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方应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284,696,957股,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六)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 36,161,572 | 99.8315% | 61,048 | 0.1685% | 0 | 0% |
(十二) |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 | 36,222,263 | 99.9983% | 612 | 0.0017%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吉林证律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宏伟、李明达
(三)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吉林证律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