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杰科技: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一、核心员工认定的审核情况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定吴佳雯等18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拟提名吴佳雯等18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28日对拟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
的吴佳雯等18人通过北京证券交易网站向全体员工进行了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的18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3、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9月1日对核心员工公示情况发表了同意意见。
4、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吴佳雯等18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核心员工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类别
1 吴佳雯
核心员工
2 胡亚琦
核心员工
3 陆和燕
核心员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陈秋鹏
核心员工
5 张梦琦
核心员工
6 翟伟秀
核心员工
7 张运
核心员工
8 伍峰
核心员工
9 芦静
核心员工
10 王欣
核心员工
11 夏长更
核心员工
12 吴以强
核心员工
13 倪佳
核心员工
14 魏彬
核心员工
15 袁华
核心员工
16 夏长庆
核心员工
17 李海洲
核心员工
18 颜鹏飞
核心员工
三、备查文件
1.《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4.《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