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杰科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9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
一、股票期权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1、期权简称及代码:旭杰JLC2、850073
2、授予日:2023年9月11日
3、登记日:2023年9月27日
4、行权价格:2.50元/份
5、实际授予人数:55人
6、实际授予数量:422.00万份
7、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实际授予明细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丁杰
董事长、总经理
30.00 5.69% 0.41%
何群
董事
5.00 0.95% 0.07%
金炜
董事、副总经理
16.00 3.03% 0.22%
颜廷鹏
董事、副总经理
24.00 4.55% 0.33%
陈吉容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
8.00 1.52% 0.11%
詹丽杰等50名核心员
工
核心员工 339.00 64.27% 4.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首次授予合计
422.00
80.00%
5.72%
预留部分 105.50 20.00% 1.43%合计
527.50 100% 7.15%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登记完成股票期权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类别
1 丁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 颜廷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 金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 陈吉容 高级管理人员5 何群 董事6 刘彤 核心员工7 王运祥 核心员工8 赵锋 核心员工9 刘巍 核心员工10 刘小波 核心员工11 詹丽杰 核心员工12 童建国 核心员工13 张梦琦 核心员工14 吴以强 核心员工15 翟伟秀 核心员工16 夏长更 核心员工17 李海洲 核心员工18 夏长庆 核心员工19 伍峰 核心员工20 张运 核心员工21 颜鹏飞 核心员工22 邵琳 核心员工
23 田涛 核心员工24 冯君君 核心员工25 陈昌学 核心员工26 姚喆 核心员工27 杜佳佳 核心员工28 陈秋鹏 核心员工29 秦婷婷 核心员工30 张爱平 核心员工31 王欣 核心员工32 汪菲 核心员工33 芦静 核心员工34 陆和燕 核心员工35 于光 核心员工36 汪可以 核心员工37 程亚虎 核心员工38 葛亚东 核心员工39 高春暖 核心员工40 孟尧鲲 核心员工41 庞芹 核心员工42 魏从新 核心员工43 徐爱民 核心员工44 瞿慧 核心员工45 陶云景 核心员工46 彭宇 核心员工47 胡亚琦 核心员工48 袁勤花 核心员工49 李晓平 核心员工50 王鹏程 核心员工51 周立人 核心员工52 方宁 核心员工
53 吴佳雯 核心员工54 邹道领 核心员工55 王泽 核心员工
上述名单中,无监事、独立董事。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行权要求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预留部分等待期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一致。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
例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二)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一致,具体如下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2 亿元;
(2)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调整后)不低于 1,560 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3 年、2024 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12.48 亿元;
(2)2023 年、2024 年两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调整后)不低
于3,744 万元。第三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3 年、2024 年、2025 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22.672 亿元;
(2)2023 年、2024 年、2025 年三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调整
后)不低于 6,801 万元。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整后)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损益影响后的值。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
根据公司的制定的《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
结果
A B+ B C D个人行权
比例
100% 80% 50% 0%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个人行权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
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9月11日,经测算,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首次授予数量
(万份)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2023年(万元)
2024年(万元)
2025年(万元)
2026年(万元)
422.00 615.06 118.83 295.89 144.43 55.92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实际费用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确认文件。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