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杰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 111 号中衡设计大厦 10F,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368,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于 2025 年度将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68,0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股东不存在关联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为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并购贷款完成还本付息和股权解质押孰晚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为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68,0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中新旭德及其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68,0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68,0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368,0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65,10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薛静怡、王一达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2、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