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矩技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6208 证券简称:青矩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3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8号楼4层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永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361,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134,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除董事会秘书外高级管理人员3人,列席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61,5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1.议案内容: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5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165,3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1.议案内容: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
2024-05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165,3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议案内容: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
2024-05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165,3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相关行为;
(11)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公司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61,5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二 |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 27,533,896 | 100% | 0 | 0% | 0 | 0% |
三 |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27,533,896 | 100% | 0 | 0% | 0 | 0% |
四 |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27,533,896 | 100% | 0 | 0% | 0 | 0% |
五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27,730,083 | 100% | 0 | 0% | 0 | 0% |
(七)涉及公开征集表决权事项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公开征集获得授权情况合计 | 表决结果 | ||
股东人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二 |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 0 | 0 | 0% | 通过 |
三 |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0 | 0 | 0% | 通过 |
四 |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0 | 0 | 0% | 通过 |
五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0 | 0 | 0% | 通过 |
征集人是否按照已披露的表决意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指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贺秋平、戴昊辰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