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矩技术: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836208证券简称:青矩技术公告编号:2024-073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年6月24日
2.登记日:2024年7月5日
3.授予价格:20.10元/股
4.授予人数:22人
5.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1,183,420股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占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卢自超 | 核心员工 | 100,000 | 8.45% | 0.15% |
孙娥 | 核心员工 | 100,000 | 8.45% | 0.15% |
康爽 | 核心员工 | 100,000 | 8.45% | 0.15% |
芮鹏飞 | 核心员工 | 100,000 | 8.45% | 0.15% |
汪玉洲 | 核心员工 | 100,000 | 8.45% | 0.15% |
付成 | 核心员工 | 50,000 | 4.23% | 0.07% |
肖利 | 核心员工 | 50,000 | 4.23% | 0.07% |
路飞 | 核心员工 | 50,000 | 4.23% | 0.07% |
陈跃宏 | 核心员工 | 50,000 | 4.23% | 0.07% |
李衍 | 核心员工 | 50,000 | 4.23% | 0.07% |
陈运龙 | 核心员工 | 50,000 | 4.23% | 0.07% |
严明奇 | 核心员工 | 43,420 | 3.67% | 0.06% |
王洋 | 核心员工 | 40,000 | 3.38% | 0.06% |
蔡石磊 | 核心员工 | 40,000 | 3.38% | 0.06% |
李刚森 | 核心员工 | 40,000 | 3.38% | 0.06% |
向志亮 | 核心员工 | 40,000 | 3.38% | 0.06% |
许浩 | 核心员工 | 40,000 | 3.38% | 0.06%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李伟 | 核心员工 | 40,000 | 3.38% | 0.06% |
邹宗英 | 核心员工 | 40,000 | 3.38% | 0.06% |
闫应 | 核心员工 | 20,000 | 1.69% | 0.03% |
李达 | 核心员工 | 20,000 | 1.69% | 0.03% |
王浩 | 核心员工 | 20,000 | 1.69% | 0.03% |
合计 | — | 1,183,420 | 100.00% | 1.72% |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解除限售要求
(一)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限售安排
1.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解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二)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对应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的完成情况,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4年 |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30亿元;(2)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2.20亿元。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5年 |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4年-2025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1.50亿元;(2)2024年-2025年两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4.60亿元。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6年 |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4年-2026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33.70亿元;(2)2024年-2026年三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7.20亿元。 |
注:①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列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标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②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将制定并依据《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进行综合考评,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档次,届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当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 A | B | C | D | E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100% | 100% | 50% | 0% |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三、验资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6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京会验【2024】0543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6月27日,公司已收到22名激励对象的货币出资款总额人民币23,786,742.00元,款项已全部存入公司银行账户。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未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变动。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6月24日,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预计摊销总股份支付费用(万元) | 2024年(万元) | 2025年(万元) | 2026年(万元) | 2027年(万元) |
1,183,420 | 1,727.79 | 503.94 | 748.71 | 359.96 | 115.19 |
注:①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实际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②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量(股) | 变动后 | ||
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215,227 | 17.80% | -1,183,420 | 11,031,807 | 16.08%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6,407,429 | 82.20% | 1,183,420 | 57,590,849 | 83.92% |
合计 | 68,622,656 | 100.00% | 0 | 68,622,656 | 100.00% |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京会验
【2024】0543号)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