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实精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30  易实精密(83622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6221 证券简称:易实精密 公告编号:2023-085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8月22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79,117,380.6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9,178,814.4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96,70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670,00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不适用。

(三)监事会意见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包括: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之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为前提,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的理由的真实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程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条件等事项发表意见。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五)有关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1、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3、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112)。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