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实精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6221 证券简称:易实精密 公告编号:2023-101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爱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7,91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了进一步回报股东,与各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7,918,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7,918,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9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7,918,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3)《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5);
(4)《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6);
(5)《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099);
(6)《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7,918,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 200 | 100% | 0 | 0% | 0 | 0% |
(四) |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 20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念、吴凌云
(三)结论性意见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书》。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