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9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莫文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分别为2023-016、2023-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于清教、邓路、郑洪河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经理层年度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总经理就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做了总结,并对2023年经营计划及重点工作做了部署。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就2022年年度经营成果做了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计划编制了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于清教、邓路、郑洪河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元,应收账款上年末坏账准备金额为7,833,547.87元,本年计提3,930,753.71元坏账准备,本年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本年末坏账准备金额为11,764,301.58元。其他应收款上年末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6,969.60元,本年已转回去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56,969.60元,本年未计提坏账准备,本年末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0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本年计提400,041.22元坏账准备,本年末坏账准备金额为400,041.22元。
2.存货:按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计提跌价准备,上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6,170,479.54元,本年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2,632,519.93元,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646,231.41元,本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7,156,768.06元。
3.公司本年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工程物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不存在新的减值情况,故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以上减值准备的计提对2022年合并利润总额负贡献46,906,345.26元。
5.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共计59,321,110.86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于清教、邓路、郑洪河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作了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为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工商银行等银行开展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授权期间为2023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工商银行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新支行、成都银行金河支行、兴业银行绵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绵阳分行、平安银行绵阳分行等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7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及融资,主要用于办理相关银行融资业务和董事会授权的金融衍生交易(外汇产品套期保值业务),授信期限一年,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复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为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于清教、邓路、郑洪河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治理情况,编制了自查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为2023-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上市公司业务办理相关指南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主要包括关键人员信息报备、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与披露等条款,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为2023-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长虹三杰向成都长虹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新增投资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成都长虹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20,000万元授信额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授权长虹三杰经营层办理相关融资事宜。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于清教、邓路、郑洪河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莫文伟、邵敏、张涛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聚和源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聚和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南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聚和源”)的业务发展,同意为深圳聚和源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额度,为湖南聚和源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授权期限为1年,担保债务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合同规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为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