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0  长虹能源(83623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7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聚和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南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聚和源”)的持续发展,同意为深圳聚和源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额度,为湖南聚和源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授权期限为1年,担保债务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合同规定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聚和源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第二工业区天龙巷3栋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第二工业区天龙巷3栋注册资本:1,341.2536万元实缴资本:1,341.2536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郭龙主营业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咨询;储能电源技术开发;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电池、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成立日期:2007年4月2日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深圳聚和源61.6981%的股权,深圳聚和源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0,813,681.34元2022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121,304,404.49元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54,679,198.72元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72.77%2022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301,530,173.05元2022年12月31日利润总额:-12,888,023.09元2022年12月31日净利润:-12,692,475.67元审计情况:该数据未经审计

3.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工业集中区杨家桥工业园J栋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工业集中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封工业园)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资本:2,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胜兵主营业务:新兴消费类小聚锂电池及电池组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成立日期:2021年1月11日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深圳聚和源61.6981%的股权,深圳聚和源持有湖南聚和源100%的股权,湖南聚和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4.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1,539,947.23元2022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85,150,835.48元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13,088,236.72元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89.23%2022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227,231,117.61元2022年12月31日利润总额:5,798,639.36元2022年12月31日净利润:5,798,639.36元审计情况:该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聚和源拟向银行申请授信不超过8,000万元、湖南聚和源拟向银行申请授信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授信方式包括不限于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包括信用证开证、信托收据、打包贷款、押汇、代付和偿付等)、票据、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业务。公司为其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1亿元。具体事项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聚和源、控股孙公司湖南聚和源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为支持其发展,促进其更加便捷、顺利地获得银行授信,公司拟为其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聚和源和湖南聚和源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经营业务的开展,提升运营及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经长虹能源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项目数量/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13,61613.4489%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00%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0-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0-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0-

七、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