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并按照通知新旧衔接要求,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度 | |||
调整前 | 影响数 | 调整后 | 影响比例 | |
资产总计 | 4,420,826,283.07 | 9,726,540.70 | 4,430,552,823.77 | 0.2200% |
负债合计 | 3,182,895,214.07 | 9,412,361.88 | 3,192,307,575.95 | 0.2957% |
未分配利润 | 447,424,645.42 | 249,324.54 | 447,673,969.96 | 0.055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12,427,725.30 | 266,313.32 | 1,012,694,038.62 | 0.0263% |
少数股东权益 | 225,503,343.70 | 47,865.50 | 225,551,209.20 | 0.021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37,931,069.00 | 314,178.82 | 1,238,245,247.82 | 0.0254% |
营业收入 | 3,205,769,815.42 | 0 | 3,205,769,815.42 | 0.0000% |
净利润 | 117,491,223.34 | 314,178.82 | 117,805,402.16 | 0.2674%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2,141,846.72 | 266,313.32 | 112,408,160.04 | 0.2375% |
少数股东损益 | 5,349,376.62 | 47,865.50 | 5,397,242.12 | 0.8948% |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