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8  长虹能源(83623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3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23]第00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虹能源)董事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营业收入与毛利率

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2.06亿元,同比增长4.37%,其中碱电收入较上期增加19.58%、碳电收入较上期下降16.65%、锂电收入较上期下降8.72%、其他收入较上期增加76.23%。公司本期综合毛利率15.51%,同比下降7.40个百分点,分产品看,碱电产品毛利率下降2.53个百分点、碳电产品增加4.13个百分点、锂电产品下降15.37 个百分点、其他产品增加18.94 个百分点。分区域看,境内产品毛利率减少9.58个百分点;境外产品毛利率减少0.65个百分点。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5.11亿元,同比下降46.79%,公司称主要为公司锂电池业务继续受海外通胀等原因引起的需求下滑影响,同时公司积极布局的动力工具之外的其他应用场景尚处于开发期,还未形成大规模出货,因此总体销售下滑。

请你公司:

(1)结合市场需求、销售订单、销售单价等变动情况,分产品类别说明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收入较上期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化等情况,分产品类别说明2022年度毛利率较上期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3)说明2022年度境内外产品毛利率变化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2、关于存货

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为9.9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2.60%,较期初增加

38.99%,其中在产品及半成品较期初增加61.22%,库存商品较期初增加302.86%。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263.25万元,同比增加656.27%,公司称主要为保障市场需求存货储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积压存货进行了减值损失的计提。

公司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59.56万元,公司称对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存货进行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

请你公司:

(1)结合在手订单、期后销售等情况,说明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存货积压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说明存货期末盘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盘点时间、盘点人员、盘点比例、账实相符情况等。

(2)结合原材料价格、下游市场需求等情况,分存货类别说明判断存货2022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依据、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并说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2022年末未充分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商誉

公司商誉期末账面价值为1.49亿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三杰”)商誉为1.44亿元,公司未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长虹三杰主营业务为动力锂电池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6.64亿元,较上期下降5.65%;净利润为-1,675.56万元,较上期下降106.74%。公司锂电产品毛利率较上期下降15.37个百分点。

请你公司:

(1)说明2021年末及2022年末对长虹三杰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资产组构

成及关键假设的内容,并说明是否发生变化。

(2)对比2021年末及2022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各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率、折现率等,详细分析参数选取依据、差异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在长虹三杰营业收入、净利润及产品毛利率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对长虹三杰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是否准确。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财务费用

公司本期财务费用为4,292.61万元,同比增长567.61%,其中汇兑损失

338.37万元,上期为-1,002.86万元。

请你公司:

说明本期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5、关于开展新业务

公司于2023年3月收购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聚和源”)61.6981%股权,深圳聚和源主营业务为新兴消费类小聚锂电池及电池组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公司拟通过本次收购增加小聚锂电池业务,有助于公司完善业务布局、切入物联网电池领域、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拟为深圳聚和源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请你公司:

(1)说明深圳聚和源主营业务与公司原有业务在生产、客户、供应商等方面的协同性,公司完成收购后深圳聚和源的业务开展情况,是否有助于公司开展新市场。

(2)结合深圳聚和源的偿债能力说明公司为深圳聚和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后续代偿风险,以及公司对应的风险防控措施。说明公司后续是否计划向深圳聚和源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等安排,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安排,说明公司是否向深圳聚和源派驻董事、高管等人员。

请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3年6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披露。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组织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