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1  长虹能源(836239)公司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7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3,107,709.00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8元,发行股份数量1196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股份156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70,056,8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2,180,932.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7,875,867.92元。截至2021年3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公司实际到账金额为261,139,830.19元,3,263,962.27元发行费用暂未扣除),并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XYZH/2021CDAA70011】、【XYZH/2021CDAA70076】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使用情况
苏州银行泰兴支行*151935900001003已销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高新支行515515511013000047719已使用完毕本次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2431130100100323557已销户

注*1:该账户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于2022年4月21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户,销户前结存利息收入62.01元转入公司苏州银行泰兴支行一般户(苏州银行泰兴支行账号:51794000000742)。

注*2:该账户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于2021年12月22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户,销户前结存利息收入1,822.80元转入公司基本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号:2308414109100056978)。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高新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完成此募集资金专户销户,销户前结存利息收入861.10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号:2308414109100056978)。此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至此,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交通银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